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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阅读:2084次  时间:2009/3/21  [ ]

8月17日,河源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在河源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隆重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为民出席大会并分别讲话,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丘巧莲主持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廖洪滨、徐志强,市司法局副局长叶豪,市法制局副局长邓志宏,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各县区总工会分管法律顾问工作的副主席,有关企业的工会主席,以及律师团的全体成员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向律师团的律师颁发了聘书。

市律协会长、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曾锦代表服务团在大会上作了发言,表示律师团全体律师要团结一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为劳动者提供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努力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副局长叶豪在会上作了讲话,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我们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为构建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作出积极有效的贡献。二是要立足根本,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成立工会法律服务团,根本目的是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站在工会和职工的立场上,想企业职工之所想,做企业职工之所做,全心全意为工会组织和企业职工服务,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问题。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要把解决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问题作为服务的重点,多措并举,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企业劳动纠纷。四是要健全机制,确保法律服务团各项工作长效开展。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服务团各项工作长效开展,避免法律服务团成为空架子。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为民希望律师团的成员统一思想,负起责任,努力工作,加强协调,大胆创新,为构建和谐河源贡献一份力量。

河源市工会法律服务团的成立,是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又一个具体行动。广大律师将通过法律服务团这一载体和平台,积极参与企业法律体检,化解法律风险,指导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与调解劳资纠纷和矛盾,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开展普法宣传,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和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